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气象局就山东辉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能公司”)伪造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是山东省首例伪造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行政处罚案件。
2017年6月23日,聊城市气象局按照山东省气象局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对辉能公司伪造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开展执法调查。经调查,辉能公司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6月29日,聊城市气象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辉能公司伪造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未发现其从事防雷检测活动的有效证据。8月25日,聊城市气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辉能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其立即从公司网页撤销伪造的防雷检测资质证样本。
企业无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同时,将使检测验收等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导致同业无序竞争,市场秩序混乱。实施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准入考核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持公正有序贸易环境的需要。
在此案处理过程中,山东省气象局加强对聊城市气象局的指导,并与工商、税务部门积极沟通,让公众了解案件真相,有效地消除了负面影响,为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打下了坚实基础。